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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公司要搬家了,但是好多员工却不想去新地方上班,这时候就有点儿麻烦啦!所以我给大家几个建议,希望能帮到你们:首先呢,我们得先搞清楚为什么员工们不想去新的地方。也许是因为家里有孩子啊,或者是上下班太远了,又或者是担心新环境不习惯等等。只要
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除工伤待遇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
目前上海要看实际搬迁情况的,如果是搬去外省市的,是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本市内搬迁,还要区分情况:本区内搬迁,不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不属于合同内容的重大变
工厂搬迁(通常指异地搬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迁。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
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无需赔偿,只需要按照相关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搬迁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之后,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公司由于自身发展,公司可能需要裁员,其实是提前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对其进行惩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