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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是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纠纷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该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以追究相对人的责任: 1、协商,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
10年前的经济纠纷,法院是否还会受理,要看有没有过了民事诉讼时效。我国法律条文的规定(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有效期内,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但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机关批准。 因此,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面是经典案例: 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 案例: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
股权转让纠纷,适用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因此,当事人想要行使相应的权利、寻求法律的救济,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离婚纠纷,当然可以当庭调解。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调解的离婚诉讼,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诉。虽然我国遵循婚姻自由原则,但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