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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关于婚前由单方面支付首付款项、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而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需根据住房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权利人来判断其所属性质。若该房屋仅登记有夫妻某一方的姓名,此时可被视为该登记方所有的个人财产,除非其配偶能够出具
如果买房的钱是夫妻双方支付的,婚前购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房的钱是夫妻一方支付的,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如果出资方被限购,名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属于夫棲共同财产。登记在(=_婚一女名下的,属于家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内买房想要不成为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建议与另外一方进行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的约定是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法定财产制,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将个人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