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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
不可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两者各行其职,是不能代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
股东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权利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
不可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
1、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两者各行其职,是不能代行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