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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荣幸为你解答车祸撞死孕妇怎么赔偿这个问题 1、先盯着交警索要事故责任认定书,那是以后索赔的关键证据。 2、孕妇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不区分责任,全部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肇事车没有是上交强险,全部由肇事车车主或司机承担
死亡赔偿金是何性质? 首先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它是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死亡赔偿金也不是死者的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合法取得,并且是在
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事故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胎儿和孕妇死亡的,赔偿金要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支付20年的费用就行,由于胎儿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因此胎儿死亡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所以只需要支付孕妇的赔偿金就行。
不需要,胎儿自出生时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没出生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不能获得赔偿。《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如果孕妇出车祸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
目前仅在腹中的胎儿尚未成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王某的行为给其妻张某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捅死腹中胎儿的行为可能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农村户口因车祸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随着最高法下发通知,全国各省级法院试点推行“同命同价”,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按照同一个标准来赔偿,实现了同命同价。即便车祸中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其死亡赔偿金也应当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不属于工伤,单位一般不会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
公司因为解散,终止孕妇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应该向该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长,得到的经济补偿相应也会越多;反之亦然。具体来说,经济补偿规则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