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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准离婚

哪些情况不准离婚

2021-03-29 75
普法内容
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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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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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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