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如果是纳税人的独生子女,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其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则需要由其与
赡养父母和财产分摊的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父母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协商、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3,在分配遗产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父母离婚子女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子女也需要赡养父母。子女需要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可以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
女婿不赡养女方父母违法。女婿不对岳父岳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不违法,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