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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分几次给,由男女双方家庭协商确定,可以一次给,也可以分几次给。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是男方诚心求娶女方,所表示出的一种尊重的态度。但任何人都不得把婚姻当作敛财的一种方式。
可以根据当地风俗习惯或者双方父母约定是否给彩礼。法律并未对婚嫁彩礼有明确数字和范围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根据地方习俗和经济条件来商定的。彩礼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我是由同学牵线认识的,当初我们处得很好,相处五个月后,我们按当地的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女方当时要了两万四千块钱的彩礼,一万五千块钱的手饰钱,后来我的母亲又给了他四千块钱的衣服钱,可结婚后他一直服用避孕药,不肯要孩子,说什么要小孩还得让我再拿
《婚姻法》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一方请求退还彩礼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什么情况才算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解除婚约可以要回礼金。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如果没有领结婚证要求解除婚约,男方是可以要女方返还彩礼的。
如果是生效判决,一般是如此理解,可以经对方同意分期。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离婚给女方的彩礼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符合以下的条件,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情况就是指,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因为男方婚前赠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