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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原则上是可以的享受原来的村民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一步,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居)委出具计生证明 第四步,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第五步,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
外嫁女子若期望获得土地征收或者拆迁安置方面的补偿,首要步骤便是确保其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这一身份的确认需要符合以下三大要求:第一,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生产与生活;第二,户口登记应在出嫁之前所处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第三,在结婚
1、不可以:当事人的子女只有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才能享受到该待遇; 2、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1、可以享受,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可以享受,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5条第(2)款规定:“农村妇女离婚,丧偶后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婚,
一,政府不会有土地补贴,外嫁女(儿子结婚户口本就不需要迁走)户口未迁走: 1,能否享受到娘家村的利益(土地或者补贴款),要看当事人娘家村的村规民约的规定; 2,一般来说,外嫁女是不能参与娘家村的利益分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
没户口本可以凭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开具户籍证明需要当事人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效力与户口本相同,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另外,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男女双方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