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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丧葬费原则上由各继承人平均分割,前提是上述继承人有为死者的丧葬事宜支付费用。如果丧葬费有剩余则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人死亡,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因为没有第一继承人之说。首先,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继承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得继承。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
丧葬费没有第一继承人,丧葬费不能继承,因为丧葬费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获得的,丧葬费不是遗产;但是,如果是剩余的丧葬费,可以代位继承,但必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没有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得继承。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目前在中国,继承的方式有: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及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就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