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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侦察、审判和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实施环节。; 刑罚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刑罚。刑罚执行机关对
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 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 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
自愿性,合法性,灵活性。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
执行回转是执行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应的是审判监督程序,是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救济措施,然而,执行回转措施的采取应该是谨慎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笔者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执行回转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