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基金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基金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基金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2021-04-09 160
普法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有: 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承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成立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生效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2021-01-28 140
  • 合同生效时有哪些基本条件
    合同生效时有哪些基本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成立即生效;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办理相应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自完成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生效合同符合合同有效条件的,合同对当事人均产生约束力,各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022-07-16 20
  • 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哪些
    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哪些

    区别有内容判断上不一致;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

    2021-01-19 152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三个基本要件

    合同成立有三个条件: 合同有对方; 2、对方通过真实意思达成合同协议; 3、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1-12-26 15,340
  • 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具有哪些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合同效

    2023-08-10 15,340
  • 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条件?

    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是书面约定有“定金”字样,或虽未有“定金”字样,但约定了定金罚则; 三是定金实际交付。 至于定金的种类、担保范围等是否有书面约定,并不影响定

    2022-11-20 15,340
  • 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哪些

    区别有内容判断上不一致;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023-11-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01:00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成立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条件,如:依法进行申请设立登记、有公司股东、有注册资金、经营符合公司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组织结构等;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不超过五十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符

    633 15,340
  • 有效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01:19
    有效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

    1,946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01:26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2,09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