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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了不能实施什么行为

剥夺政治权利了不能实施什么行为

2020-11-01 130
普法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后,不能实施的行为有: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无法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无法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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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9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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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0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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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7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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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

    2022-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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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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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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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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