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2020-05-14 334
普法内容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村户口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基地政策
    农村户口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基地政策

    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是指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

    2021-03-24 1,034
  • 农村户口占用宅基地怎么算农村宅基地补偿
    农村户口占用宅基地怎么算农村宅基地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

    2020-08-15 278
  • 宅基地怎么申请农村宅基地交钱吗
    宅基地怎么申请农村宅基地交钱吗

    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收费的,但是申请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申请,要满足所规定申请的条件。 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

    2021-12-06 30
专业问答更多>>
  • 农村户口无宅基地的农民是否可申请无偿宅基地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就是“无”偿的(当事人缴纳的”费“用,是属于水、电、路的三通”费“用,该项并不是指向宅基地使用权); 2、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本人从未申请过宅基

    2022-07-20 15,340
  • 陕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后户口怎么办理

    宅基地的申请方式是:首先主体一定要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022-05-24 15,340
  • 户口不在本村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吗

    不可以:非农业户口不能申请农村的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的符合条件(一户一宅)的经济组织成员(农村村民)才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2022-03-12 15,340
  • 农村宅基地有什么条件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01:32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23,909 15,340
  • 城里有房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00:48
    城里有房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城里有房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但要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必须在必须长期在农村生活。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户口是农村集体经

    16,581 15,340
  • 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2021 01:16
    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2021

    2021年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如下: 1、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历史上形成的居住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在人均土地面积较小,不能保证家庭有宅基地的

    4,593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