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东退出经营后不能解散公司。《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当股东瑕疵出资,经公司催讨后补足,可以认其股东资格。未补足的,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以下权利: 1、公司股东身份权。 2、参加决定权。 3、挑选、监管管理人员权。 4、财产收益权。 5、退股份。 6、自主权。 7、优先选择转让和认购新股权。
理论上是不行的,换句话说就是股权质押期内拥有者不能随意性的减少数量或更改持有人的。但任何事均存在协商解决的可能,所以我们不难发现有少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其质押期内进行了股权转让。
股东大会能够解雇股东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因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其享有的股权是因其出资行为而取得的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利。股东与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关系,而非雇佣关系。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因法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股权。对于隐名股东,只要实际出资,就可以要求公司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著名股东的同意和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著名股东。但协商不成或不能协商的,隐
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1、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
股东想要退股,但是其他股东不让退的话,这名股东可以自行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话,必须经过公司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话,就需要行使相应的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