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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是否有监护能力

法定监护人是否有监护能力

2021-05-08 46
普法内容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应作以下处理:可以依法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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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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