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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接受股东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股权质押。但是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质押是需要登记质权才能够设立。质权解除也是需要登记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股权可以质押。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
股权质押可以在公司股东之间进行。但是,我们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目的,股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同利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以有
理论上是不行的,换句话说就是股权质押期内拥有者不能随意性的减少数量或更改持有人的。但任何事均存在协商解决的可能,所以我们不难发现有少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其质押期内进行了股权转让。
一个想卖公司,一个股东不同意,不可以卖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都是可以进行质押的。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当注意:首先,质押的股权比例不应过高;其次,债务人应当有偿债能力,不要因为债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