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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用

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用

2021-02-13 376
普法内容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来行使权力,不能两者并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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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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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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