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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涉及到宅基地权益的归属问题。房屋拆迁实质上是对房屋价值及土地使用权的双重补偿。在这过程中,拆建单位会按照相关法规向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 1.房屋补偿费,即对被拆迁房屋进行重置后所需的费
写个书面的证明就行,父母和几个儿子都签字确认,证明愿意认同这份文件,这样就行了,给你写个大概的。 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确定在某处建造房子由XXX出资,建设完毕后所属权归出资人XXX所有,其他人无异议。下面就签字年月日就行。 也可以请村里领导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行政确定程序,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确立的效力,虽然子女出全资建房,但
孩子在父母的宅基地上盖房子是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
如果在和父母在同一院子里居住,由儿子所建的房屋,并且房屋所有费用都由儿子承担。这房屋所有权归儿子。在1979年,因要成家,在院子里建造24平米的房屋。那时已经25岁了。二儿子借款,在婚后两年,二儿子才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归父母,子女可继承房屋,而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
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不能出售。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属于集体所有,并非个人所有。国家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有义务保护、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
如果宅基地房屋有超建的情况,那么需要村委会去到现场考量之后,才会作出具体的处理。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宅基地房屋超建后,其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可以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在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