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东监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公司股东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有股东资格的人充任的监事。
公司职工监事并不一定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职工监事可以由非股东人员担任,而且是由职工民主选举出来的职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职工与股东之间,以及职工与公司高层之间协调的作用。
是的,董事及监事成员的任职,一定要通过股东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监事的产生过程具体可
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能否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存在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应当在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由董事长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