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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是有合法程序的,合法程序包括:评估听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商、房管部门或政府裁决、拆迁实施。实施了这些程序后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没有进行搬迁,那么是可以进行强拆的。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
1.政府批准拆迁许可后,房管部门需在15日前向被拆迁户发出通知,并尽心尽力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鼓励他们自行搬迁。 2.若被拆迁户在指定期限内未能自动搬离,方可启动强制搬迁程序。 3.强制拆迁过程中,需邀请街道办(居委会)及被拆迁单位负责人作
房屋出现漏水情形的,业主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监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
房屋强拆程序规定: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
对于什么情况下法院启动房屋强拆程序,这个要分情况的,一般情况下政府补偿合理,过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就是不拆除的,政府会申请法院强拆。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的程序为: 1、立案。执法部门在接到或者发现投诉、举报等事实后,通知城市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事实进行查处,展开调查;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持执法资格执照,对违法建筑者进行询问、对房屋建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