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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孤儿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还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八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八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以不受上述第 (一)条第3
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
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
作为领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
一、收养子女有哪些程序收养子女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首先,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
要回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两种: 1、与对方协商一致。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变更抚养关系,这样既可以更好的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2、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医疗事故涉及到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我国医疗考核以及卫生行政机关批准的,取得资格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既可以是拥有医生资格证的人,也可以是负责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的工作人员。第二,事故行为人必须要有整料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