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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并不是可以用货币进行估价的财产,所以房屋使用权是不能作为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相邻业主、使用人因房屋维修、使用等发生纠纷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该项资金专门适用于那些建筑物在物业保修期结束之后,对于共有部分、公共设备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及改造所需的经济支持,严格禁止将其挪作他用。按照相关法规,业主个人没有权利申请直接使用该项经费。除非获得了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认
房屋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和总人数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非住宅按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专项维修资金。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缴纳专项维修资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当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之间因房屋维修、使用等问题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对于适宜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调解,但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当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维修,使其符合约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此时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若是承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将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
房屋装修合同如果被宣告为无效合同的话,当事人就不需要另行解除房屋装修合同。换句话说,能够被解除的装修合同,主要是指那些已经依法成立并且生效的房屋装修合同。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话,就不能够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