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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刑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若需要
开设赌场赢利了1万元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意见】赌博金额达到了3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情节是有,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
开设赌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罚款以判决确定的金额为准。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
现场收到10万,构成赌博犯罪。 刑法第303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为业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开设赌场罪数额认定的规定,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如果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的
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时,法院在判决时,除主刑以外,一般都会同时处以罚金。刑法开设赌场罪的法律条文并未对罚金的具体数额作出规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考虑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例如开设赌场行为的严重性、犯罪所得的数额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两者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但两者仍然存在一定区别: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一般是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参与赌博的人员众多。 2、聚众赌博的特点多为短暂性和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