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同居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的财产怎样分割

2022-04-13 281
普法内容
同居的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要怎么分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要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022-05-05 98
  • 怎样才算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怎样才算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

    2021-03-06 64
  • 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2020-06-15 101
专业问答更多>>
  • 同居应该怎样分割财产同居财产分割常识

    怎么分割财产:一、一般的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

    2022-08-31 15,340
  • 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分割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

    2021-03-15 15,340
  • 怎样算房产的同居财产分割规定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①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②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

    2022-11-07 15,340
  • 未婚同居怎样把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

    2022-05-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00:53
    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后出轨离婚,如果出轨行为没有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财产分割是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如果一方婚后出轨,构成了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向出轨方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婚

    736 15,340
  •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01:11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900 15,340
  • 家庭主妇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01:24
    家庭主妇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具体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因家庭主妇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1,258 15,340
赵丽律师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