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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
1.合同中有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的,该合同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下列格式条款无效:(一
无效的免责条款有: (一)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显失公平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并详细说明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
按实际情况,对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性:1。当事人经充分协商确定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有效;2造成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豁免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免责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的效力,仅仅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免责协议,仅仅对挂名法定代表人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