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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孩子的年龄判断学校的责任大小,未满十周岁的孩子和满十周岁的学校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举证责任也不同。不知道你的孩子是在学校出事,到底是怎样的事故,你可以来电或当面详谈具体问题。
根据《》第三十八条与第三十九条,如果您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八岁以下孩童,则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
如果安全设施有问题,学校有一部分责任,如果一切正常没有责任。
学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并且是补充责任。
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学校存在过错,一般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责任,如有争议,建议诉讼解决该问题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如下: 1、小孩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且一般赔偿金额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