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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2024-04-19 50
普法内容
房产在符合特定要求的情形中可被用于提供债务担保,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其有效成立须经注册登记。当房产设定抵押之后,抵押人仍可享有居住权这一房屋用益物权,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保障房产的价值不受任何损失,且居住权不能与已进行登记备案的抵押权相抗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n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二)住宅的位置;\n(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n(四)居住权期限;\n(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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