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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中明示:“根据刑法规定,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法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有期徒刑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
是否是自首需要认定,但是认定为自首是有好处的。若是缓刑执行完毕了,应该就不按照累犯来从重了。一般根据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结束后又再次犯罪的,隶属从重处罚情节,应当与新罪合并执行,因此不适用缓刑。 参考缓刑的适用条件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
根据您的描述,具体的量刑范围,因现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需要会见后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才能判断。
缓刑考验期内新发现漏罪,是否还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新发现的漏罪应当撤销其缓刑,并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其刑罚,因此缓刑考验期内新发现漏罪
绑架罪从犯是否可以被判缓刑,需要根据其在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条件决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而绑架罪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其他工作、学习可以正常进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