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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
面对食品问题,消费者进行维权的手段: 一、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 二、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我国《》规定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知识及一些情况下需事先鉴定等原因,举证通常是消费者维权的障碍。因
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购买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收集以下证据: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购买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等。 2、反映损害事实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网络消费类纠纷具有买卖双方之间信息占有不对称,消费者维权取证难度较大,是事实认定困难等特点。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在购买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销售过期产品赔偿消费者的规定如下: 1、作为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例如退货,赔偿医药费等等; 3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
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