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寻衅滋事被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寻衅滋事被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寻衅滋事被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2022-04-14 485
普法内容
寻衅滋事被传唤的条件如下: 1、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 集他人多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寻衅滋事传唤会拘留吗
    寻衅滋事传唤会拘留吗

    如果是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在被传唤之后,一般会被行政拘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形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0-05-24 221
  • 寻衅滋事传唤证来了怎么办
    寻衅滋事传唤证来了怎么办

    首先,传唤证来了,要配合调查,主动去公安局接受监狱调查。后续是否拘留、判刑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2020-04-03 171
  • 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寻衅滋事
    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

    2020-10-15 14
专业问答更多>>
  • 传唤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

    2022-08-09 15,340
  • 寻衅滋事被传唤需要拘留么

    如果是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在被传唤之后,一般会被行政拘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形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3-09-04 15,340
  • 寻衅滋事罪有传唤必要吗

    寻衅滋事被传唤是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但是有的情况并不只是会被传唤那么简单,如果寻衅滋事的情节十分恶劣的话,还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2023-12-21 15,340
  • 寻衅滋事被传唤会面对怎样的刑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

    2023-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吗 00:59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行为都会认定为

    2,699 15,340
  • 寻衅滋事双方都有罪吗 01:06
    寻衅滋事双方都有罪吗

    寻衅滋事不是双方都有罪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

    1,879 15,340
  • 寻衅滋事会坐牢吗 01:00
    寻衅滋事会坐牢吗

    寻衅滋事不一定会坐牢,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来进行判断。 根据《刑法》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人民法院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行为人恶意拦截

    69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涛律师 张涛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138-5811-6084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