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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试用期是到1月31号,如果企业觉得员工不胜任的或者要给员工延长试用期的,需要在1月31号之前提前告知员工,并签署相应的文件。你的这种情况,很明显企业人事不专业,试用期到期之前没有做任何动作,那么过了1月31号,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支付,第1个月没有; 2、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证据证明你不适合该岗位,可以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工资应该为你结清。
没签劳动合同,责任不在员工,而是在公司,这个赔偿肯定是躲不掉的,保险也一样,至于经常违反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你们可以收集证据,对其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
你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试用期是到1月31号,如果企业觉得员工不胜任的或者要给员工延长试用期的,需要在1月31号之前提前告知员工,并签署相应的文件。你的这种情况,很明显企业人事不专业,试用期到期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
1、到了转正时间,就必须享受转正待遇,否则,公司违法,是需要赔偿你的。 2、如果公司解雇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即使在试用期,公司也不能随时解雇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
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可以劳动仲裁,建议先与企业协商,了解一下不给转正的原因,最好达成一致协议,对双方都好。 如果实在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转正是按照合同来
试用期被辞退仲裁胜诉几率,不可以准确估计。若公司的理由不合理,那么仲裁胜诉成功率是100%。因为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时期,在这个时间段内,公司可以选择或者不选择,员工也可以选择公司或者不选择公司,这是相对平等的。只要是合理的试用期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有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按照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工作试用期被辞退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期工资,当然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