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暂予监外执行中女犯多次怀孕在湖北是被允许的吗?
暂予监外执行中女犯多次怀孕在湖北是被允许的吗?

暂予监外执行中女犯多次怀孕在湖北是被允许的吗?

2024-07-02 18
普法内容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怀孕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怀孕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怀孕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2024-04-28 37
  • 嫂子怀了孕杀死了哥哥,孕期妇女暂予监外执行吗?
    嫂子怀了孕杀死了哥哥,孕期妇女暂予监外执行吗?

    怀孕是可以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

    2024-07-06 31
  • 我表妹被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吗?
    我表妹被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吗?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

    2024-07-02 42
专业问答更多>>
  • 多次怀孕暂予监外执行被收监可以吗

    1、是可以的;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2023-08-30 15,340
  •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多次怀孕收监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

    2022-08-21 15,340
  • 怀孕暂予监外执行裁定怀孕监外执行可以不的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

    2022-07-14 15,340
  • 老婆怀孕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折抵刑期可以吗?

    不能折抵刑期,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2022-07-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01:26
    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醉驾触犯的是危险驾驶罪,可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符合以下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时可以监外执行。 如果

    2,115 15,340
  •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条件 01:18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条件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条件: 患有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肚子里有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没办法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怀孕或

    2,620 15,340
  • 婚内出轨怀孕犯法吗 01:15
    婚内出轨怀孕犯法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出轨怀孕,是不触犯法律的,只是可能在离婚案件中少分一些财产。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的,涉嫌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1、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2、主观方面:明知或者故意;3、客观方

    4,15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