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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如果知情并且有协助行为的,则应当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集资业务员退佣金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所负职责一般可将涉案嫌疑人分为四类: 1、公司高层,往往潜伏幕后指挥犯罪,实际控制公司运营; 2、中层管理人员,管理一定数量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
配偶如果没有参与犯罪,就没有责任。刑法第176条: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业务员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那么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肯定更重。但如果业务员只是从犯,那么要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当然,除了该业务员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业务员,相关部门不会查封家属财产的,除非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家属与之共同犯罪。如果业务员是属于管理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会被追究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