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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凭证发放的确定 为保证债权凭证在执行程序中运用的严肃性,规范发放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实现债权凭证的真正目的,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运用债权凭证的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债权凭证发放必须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
权利人依债权凭证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证据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应及时派员调查核实。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应由执行机构直接登记执行,不再另行立案,并免收申请执行费。经过审查,不符合执行条件的,可通知权利人不予
第一,债权凭证制度的法律属性不明确,是制约其社会功能的发挥。法律规定的执行根据只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强执行力的公正债权文书、非诉讼的行政决定书等几种形式,并没有债权凭证这种文书。界定他为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
1、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有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等。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 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 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
1、债权凭证并没有改变人们对法律借据的理解。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施很容易导致执行人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转让执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
著作权,在过去被称为版权。著作权的使用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的人身权指的是,创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又被称为著作精神权利。具体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权益: 1、发表权,是指作品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2、署名权,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作者有权利在作品上署名;3、修改权,只有作者有权利修改自己的作品,或者授权他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