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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三代内无血缘关系证明的得到渠道: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由民法典定义的,一般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或者由公证处公证; 2、公安部门按规定不再开具户口本相关信息之外的户籍证明。按人员信息追溯亲属关系,如果不是同一户口本一般也是查不到的。
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没有要求必须提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只是提示近亲不宜结婚,所以不用开具证明。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由民法典定义的,一般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或者由公证处公证。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享有与自然血亲同等地位的亲属。法律亦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应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间的有关规定,故养父与养女、养母与养子之间的通婚不大适宜,且我国民间在结婚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不一定能结婚,如果是患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或者是拟制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虽然拟制旁系血亲法律上没有限制,从伦理道德上讲,也是属于不允许结婚的。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那么没有直接血缘
如果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不允许拍卖,这里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你一人。另外,即使是唯一住房,但是该住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一部分。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已经对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夫妻在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在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可能
没有结婚可以分户口。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使没有结婚,也可以分户口。对于分户的规定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要求,现大多数地区,只要成年已满18周岁,有独立生活能力即可分户。分户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户口本;3、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