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人决定受领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决定受领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决定受领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2021-02-11 75
普法内容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并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2023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成立条件
    2023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成立条件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第三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享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和主观两大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客观方面是指债务人做出侵害债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存在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依民法典的规

    2024-04-23 13
  •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到期;债务人履行了义务;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如果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则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

    2021-02-17 112
  •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4年1月1日)

    2024-06-04 1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怎么规定债权人延迟受领债权的期限

    债权人延迟受领的期限是五年,债务人提存之后,债权人没有在五年内受领的,则会丧失权利不能再受领,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2023-08-16 15,340
  • 受领迟延债权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并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2023-01-16 15,340
  •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并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2022-10-15 15,340
  • 债权人延迟受领期限为几年

    债权人延迟受领期限为五年。如果债务人提存后,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受领的,就会丧失权利,不能再首领。对此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2023-0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01:22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权债务抵消需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意思是说,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为对方的债权人; 第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只有双方互负债务

    1,496 15,340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认定条件是什么 01:14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认定条件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即夫妻约定为个人来承担的债务,或一方从事与家庭生活无关所欠的债务。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 一方在结婚之前所欠的债。 一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欠的债务。 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钱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537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01:26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2,03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