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仓储合同成立一般条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成立一般条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成立一般条件有哪些

2022-04-15 178
普法内容
仓储合同与普通合同的一般条件相同。仓储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如下: 1、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 2、仓储合同要求双方有合同标的和保管费。同时,合同无效;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人;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签订合同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相关合同
一般保管仓储合同常用版
一般保管仓储合同常用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4大小:17829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开立一般账户申请书简约版
开立一般账户申请书简约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1大小:16823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ICC一般销售条款官方版
ICC一般销售条款官方版
审核日期:2021.12.11页数:9大小:21315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展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在什么条件下成立仓储合同
    什么是在什么条件下成立仓储合同

    在我国,只要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合意下签署,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就是有效的合同。仓储合同成立同样需要符合这个条件。在订立仓储合同时,需要包含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仓储地址,仓储要求和标准,仓储时间,仓储

    2021-01-26 107
  • 仓储合同一般是哪些样子的啊?
    仓储合同一般是哪些样子的啊?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2024-05-04 20
  • 仓储合同成立的程序
    仓储合同成立的程序

    和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签订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物。

    2021-03-06 167
专业问答更多>>
  • 仓储合同需符合哪些条件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号、仓储基本信息(名称、类型、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等。

    2021-12-21 15,340
  • 成立仓储合同的要求

    仓储合同和普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

    2023-06-27 15,340
  • 仓储合同一般是哪些样子的啊?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2022-08-08 15,340
  • 一般合同成立了会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2-1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01:34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450 15,340
  •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01:06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

    420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01:26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2,030 15,340
林上乾律师 林上乾律师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9-5770-521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