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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调查措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留置调查措施适用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调查。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适用监察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适用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调查结束、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介入。
1、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刑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刑
留置不是刑事强制措施,而是监察法中的强制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在司法
留置措施不是司法强制措施,而是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只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由监
监督拘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先行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处理。但是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之前的强制措施,具体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