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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或者说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性质。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直接的,是没有中间环节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间接的,是通过其他证据连接的。
是。主管在场,可以找主管作证;没有在场,不可以作证。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要求提交目击证人证词的,必须是发生工伤事故时在场的人员,不在场的不是目击证人,不能作证。目击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待证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
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当然也包括未成年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庭审功能,而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质证,这必然要求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证人不出庭作证导致当事人无法对证人
如果有证人,需要目击证明,如果没有证人,也可以用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起诉状目录书写情况如下:1、写明原告被告双方信息;2、案由,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3、诉讼请求,即说明请求事项;4、事实和理由,说明事由及所依据的法律条例;5、结尾。具体目录内容,按照起诉状的撰写情况来罗列,只能能够清晰体现起诉状的框架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手机短信可以算作出轨证据。手机短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当事人只需要注意采集方式的合法性,甚至是选择公证的方式,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力。作为法定的证据类型一种,手机短信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难以保存,也容易篡改,要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