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予质证的情形
不予质证的情形

不予质证的情形

2021-09-06 16
普法内容
不予质证的情形为: 1、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自然规律及定理; 4、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可撤销的赠予情形
    不可撤销的赠予情形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021-01-19 223
  •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2020-04-03 630
  • 法院认定不予调取证据的情形
    法院认定不予调取证据的情形

    当事人收集证据确实存在客观的困难的,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法院收集证据。但收集证据中有些相关的费用要申请人承担。

    2020-11-11 622
专业问答更多>>
  • 有哪些情形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

    2022-05-03 15,340
  • 的情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2022-10-28 15,340
  • 不予批捕情形的

    不予逮捕的情形: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犯罪等社会危险;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1-11-06 15,340
  • 哪些情形不予补发结婚证

    (一)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二)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申请补

    2023-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00:56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674 15,340
  •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01:06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

    644 15,340
  •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01:00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虽然受领人无合法根据而受领,但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如对救助自己生命或拾金不昧的人支付报酬等; 2

    87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