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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
执行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
要看案件进行到哪个阶段如果是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的要等审理判决后提起执行申请到执行部门才能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不能拘留担保人,只是民事案件凭什么拘留担保人
判决后15日内对方不上诉,判决即生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保全财产后需要起诉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因情况紧急,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风险的,债权人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债权人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三十日内应当依法起诉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强制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未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法驳回其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