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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接受被告人赵女士的委托,担任赵女士涉嫌放火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本案的主要证据材料并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辩护人职责,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A的委托,事务所的指派,由我担任A的辩护律师。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现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恳请法庭给予充分考虑: 一、我们对被告人A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这个罪名没有意见,被告在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
涉嫌容留卖淫罪,可以聘请律师代为辩护或申诉。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为:行为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实施卖淫,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引诱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签了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做无罪辩护并不等于会判决无罪,同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