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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出境的。 我国对限制出境的管理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是不准出境的,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就属于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所以是不能出境的。
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作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终身剥夺犯罪人相应的政治权利,可能就不能再参政了。 2、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
1.《刑法》没有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就不能获得减刑,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办理减刑。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刑满释放人员出监狱后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未到期间不可以出国。 以下五种人不能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该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适用缓刑。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