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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不过户可能会有以下几种风险: 第一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第二种,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
没过户的房屋存在的法律风险:有房屋为无权处分的风险;有出卖人临时反悔拒售房屋的风险;有一房二卖的风险;有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有枉替他人偿还贷款的风险。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以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您在购买了对方的房屋后应该及时进行过户,否则房屋仍然登记在对方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对方的财产。第二,既然房屋依然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就是
没办房产证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
卖房不办理过户是有风险的。根据规定,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产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结清,一套未结清,算作二套房,而二套房的首付、税费都比首套房要多。所以,如果你卖了房,但是没有办理过户,你就需要承担多掏税费
没办房产证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分居拖着不离婚的主要法律风险在于,双方只是分居的话,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这时候如果自己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新登记结婚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同时,对方可以以夫妻的名义,作出一定的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