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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有以下内容 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起诉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
这不一定,逮捕与监视居住都是立案侦查后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只是轻重不同,执行方式不同。但是都要判刑。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决定的监视居住,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开始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 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