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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产权不清晰,交易时间长,可能面临税费风险。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有下列风险: 1.名义产权人反悔。被借名买房的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2.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
回购房的概念 所谓“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投资人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遇到房价下跌时又可及时规避风险。其较高的收益和看似低的风险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 合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是: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
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由于是户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
首先是借名购房政策房。在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可能首先遇到举报等风险。即使买了,由于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也很多。而且名义产权人和投资人往往有亲戚朋友同事等
购买房产时,如果登记购房人存在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借名买房,一般是针对自买房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原有条件的购房资格,即使可以签房屋买卖合同,却无法在房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的,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会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用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但购房款项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此外,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