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标的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存?
标的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存?

标的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存?

2021-01-16 71
普法内容
标的物的提存条件如下: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提存是在什么情况下
    提存是在什么情况下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的制度。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适用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

    2021-03-27 130
  • 债权人哪些情况下可以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哪些情况下可以领取提存物?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五年,扣除提存费用归国家所有,提存物的受领人不能再对提存物主张权利

    2021-01-05 147
  •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存?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存?

    下列情况下适用提存: 1、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 2、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且标的物适于提存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2021-01-08 171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情况下要提存标的物

    难以履行债务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

    2022-11-07 15,340
  • 怎样解释提存,什么情况可以提存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

    2024-09-25 15,340
  • 合同存在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

    2023-11-19 15,340
  • 有债务人在哪些情形下可将标的物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

    2023-03-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购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01:20
    购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换句话说,在不动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如果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违反合同的约定,这时候支付定金的买受人,也就是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对方无条件退还定金。但

    1,363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可以变更 00:59
    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可以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下列的五种情形。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

    1,411 15,340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01:0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3,26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