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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可供执行这几种情况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无财产可供执行这几种情况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2024-04-20 20
普法内容
如遇作为案件申诉对象的自然人已经死去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申诉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将该死者的遗嘱管理人员、继承者、被法定赠与的人或者由于死者或被宣告死亡获得遗产的其他主体变为申诉对象,并在此遗产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被申诉对象的自然人被公告失踪后,申诉申请人同样可以提出申请,让财产代理人成为新的申诉对象,并以此代理人所代理的财产为限,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作为申诉对象的公司、非法人单位等因为合并而停止相应的业务活动,申诉申请人也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将合并后继续运营或者新建的公司、非法人单位列为新的申诉对象,以保证如期履行对法律文件生效后义务的承担。 在作为申诉对象的公司、非法人单位分离开来时,申诉申请人同样具有申请权利,要求将分拆后新建的公司、非法人单位列为新的申诉对象,并且这些被申诉对象还需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在分裂之前,申诉申请人与作为申诉对象的公司、非法人单位之间就债务偿还事宜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则应遵照此协议进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如果它无法清偿已经判定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债务,申诉申请人可以申请改变、增加其投资人为新的申诉对象。面对这种情况,当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成为新的申诉对象时,人民法院可直接面对这个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实施执行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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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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