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考几门
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考几门

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考几门

2024-05-07 11
普法内容
本次考试科目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职业道德与专业知识》;第二部分为《专业能力》,第三部分则是《综合评审》。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考试时间安排的相关内容。初步预计将在2021年的4月份、7月份、9月份及11月份分别举行各级别认定考试,详细的日期和时间请关注大促会官方网站上最新的通知。 至于考试形式,我们采用的是闭卷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每门考试的总分为100分,满分为100分。 最后,只有当您在上述三个科目中都取得了至少60分的成绩时,才能够被视为合格,并获得相应级别的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对于未能通过的科目,您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申请补考。而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则会保留一年的有效期。但是,补考需要您重新缴纳补考科目的等级考试鉴定费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属于职称吗?
    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属于职称吗?

    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不是职称,而是一种职务、一种岗位。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

    2020-12-09 856
  •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有什么作用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有什么作用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有以下作用: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走“人才引进”模式落户部分地区;提高就业能力;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涨工资;其他。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

    2020-10-28 13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2020-09-29 24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关系协调资格证好考吗,协调员主要做什么呢?

    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2022-07-29 15,340
  • 劳动关系协调报考的条件是哪些??

    (一)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

    2023-03-28 15,340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

    2023-11-09 15,340
  • 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都考几门呢?考试范围是哪些?

    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有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门,理论知识的题面很广,通常应试者都给发了书的,都是书上的内容。技能操作是案例分析题。考你的实际操作和知识运用相结合的能力。理论知识通常100道题,80道是选择

    2022-08-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492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6,128 15,340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81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